日前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》,要求政府网站应使用以“.gov.cn”为后缀的英文域名和“.政务”为后缀的中文域名,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使用以“.gov.cn”为后缀的英文域名。
根据《政府网站发展指引》,政府网站分为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,政府网站域名主要包括中文域名和英文域名。具体而言,政府网站应使用以“.gov.cn”为后缀的英文域名和“.政务”为后缀的中文域名,不得使用其他后缀的域名。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使用以“.gov.cn”为后缀的英文域名。
《通知》要求,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要按照“谁开设、谁申请、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原则管理政府网站域名,不得将已注册的政府网站域名擅自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。同时,各地区、各部门要加大对不按流程注册、注销或擅自出租、出借、转让域名等违规情况的通报问责力度,造成严重后果的,要对分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。
下一步,各地区、各部门要对本地区、本部门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持有的域名进行全面梳理,清理注销不合规的域名、网站已关停但仍未注销的域名,以及被用于非政府网站的域名。其中,域名为“.cn”、“.政务”的,集中反馈至国家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进行注销,域名为其他顶级域名的,由域名持有者联系相应的注册机构进行注销。政府网站域名清理情况需要于2019年4月30日前书面报送国务院办公厅。
技术支持:惠通网络 Copyright © 2024 余姚市惠通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07014038号-1